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二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5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二批高层次人才选拔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领域包括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建筑、农业、教育和医药卫生以及新兴产业领域项目(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也可按相应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
1.申报项目应是在行业、产业领域内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的项目。
2.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申报项目重点为应用型、创新型项目或我省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目标领域内的项目,且成果易于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
3.申报资助项目一般应为首次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以及已被列为前十一批“六大人才高峰”立项资助的,不再列入资助范围。同一申报人应只申报一项。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申报人
1.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创新创业型人才承担的高水平项目,其负责人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资助数量及类别
1. “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二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拟列入资助项目500个左右。根据项目应用性、先进性、创新性等评价要素,分为A、B、C、D四类实施资助。(“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二批培养人选项目A、B、C、D类)。
A类一般为国际先进、国内同行业领先,能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人选项目。高新技术类和各类创新性、应用性强的人选项目列入A类资助的重点。
B类一般为国际先进、国内同行业领先,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选项目,或具有良好市场开发前景的人选项目。高新技术类和各类创新性、应用性强的人选项目,优先列入B类资助的重点。
C类一般为国内同行业领先,在省内同行业具有良好的引领作用,能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市场开发前景的人选项目。
D类一般为国内同行业先进、省内同行业或本地具有引领作用,并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2. 各行业主管部门下达学校推荐数相同学科(一级学科)不超过3个。
四、报送材料
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附件2)、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附件3)。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四)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五)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六)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申报表单独放档案袋内,其他申报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后,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见附件4)。同时,相关单位需提交汇总表及申报表电子档。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备底稿。
请各有关单位对《通知》做好宣传、对申报人员的材料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于6月16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人才资源部(江浦校区行政楼401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志诚、计龙龙,联系电话:58139145
E-Mail:szk@njtech.edu.cn
附件:1.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二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54号)
2.“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
3.“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
4.“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封面
人才资源部
2015年6月5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