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规定,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系列第四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和第六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到2014年底任期届满。现需新组建高级评委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和中级评委会评审专家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的高级评委会、中级评委会评审专家人选应是从事产品质量检验(机械类、机电类、化工类、材料类、轻工类、纺织服装类、珠宝玉石类等)、质量管理、质量认证、计量检定(电学、力学、化学、流量、长度、热工、声学、能源、电离辐射、信息网络等专业)、基准和标准物质的建立、标准制(修)订、标准化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特种设备检验(涉及能源动力、机械控制、机械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等专业)、特种设备器具维修、国内外保准技术情报和信息研究等专业的技术开发、应用科学研究、咨询服务、技术法规制修订、科技管理等专业工作或相关专业教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 高级评委会评审专家
具备本专业较高技术水平,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5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教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议事能力,并且未在省质量技术监督中级评委会或其他职称评审组织任职的在职人员。
(二) 中级评委会评审专家
熟悉本领域业务,具备本专业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5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议事能力,并且未在省质量技术监督中级评委会或其他职称评审组织任职的在职人员。
二、推荐名额
高评委3人,中评委2人
三、相关要求
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系列---级评委会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于3月2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行政楼401办公室。联系人:计老师,联系电话:58139145.
人才资源部
2015年3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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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系列 级评委会评审专家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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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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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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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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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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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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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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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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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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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手 机: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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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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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及取得时间(注明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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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及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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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担任何(系列)专业评委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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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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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情况(含参加评审组织、学术团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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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著作、译著、主要业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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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职称工作领导部门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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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现从事专业细化至具体门类,填写格式:大类(具体门类),如:质检(机械)。2.主管部门指推荐单位的主管部门;职称工作领导部门指省职称办,由省质监局负责报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