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5]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5]3号)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省第四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第四期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包括已获得资助且又增选为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请。
二、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拔付
1、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拔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拔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三、项目资助重点
1、自然科学领域:重点资助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处于国际国内科学发展前沿的研究项目,以及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中关键科学问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等。
2、工程与应用技术领域:重点资助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开发应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重点新产品研制项目等。
3、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重点资助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项目等。
四、推荐名额
教育厅下达公司第二层次、第三层次资助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各3个,不得超报。
五、有关要求
1、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包括(1)《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一份);(2)《2015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260字以内);(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以上材料均须将电子档发至szk@njtech.edu.cn。
2、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经费预算合理。
3、申报材料须由二级单位请于3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才资源部人才开发科。
联系人:张志诚,58139145,13913830212;
计龙龙,58139145,15261875712
附件:333项目资助相关下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