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3】16号)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3】55号)精神,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先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重点
本次试点工作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的原则,重点资助我国急需发展的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制造业、航空航天等领域,以及关系国计民生或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引进的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
二、试点范围和额度
根据有关规定,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在部分地区和部门的科研院所中进行。江苏省是201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试点的地区,按照人社部要求,全省可推荐2-3名候选人,经人社部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审核,全国将确定14名资助人选。对审核确定的资助人选,人社部将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
三、申请人员条件
申请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一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际;
2、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3、有2年以上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历,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
4、国家急需并能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5、新近回国工作(两年内);
6、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四、申报时间及办法
公司申报名额为1-2人,请于3月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06人才资源部:
1、申请人填写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式四份(电子版传至指定邮箱)
2、申请人海外学位学历等证明材料。
联系人:单珊
联系电话:58139145
电子邮箱:ss@njut.edu.cn
附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