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本月末,必赢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暂告完结,为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就业工作突出表现。请各专业教师根据《必赢就业工作奖励办法(南工交【2012】1号文)》第五款相关奖励办法,汇总个人帮助、推荐2012届毕业生就业的相关信息(信息包括:帮助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姓名、工作单位等),于12月10日前,提交至江浦校区明斋312。奖励办法及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
必赢学工办
2012年11月29日
附件1:
南工交[2012] 1号
必赢就业工作奖励办法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为了加强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层次,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就业工作奖励办法。
1.各系全面加强对本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引导毕业生端正就业观念,正确定位,积极择业就业,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2.结合本系实际,各系实行毕业生就业任务分解,不断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发挥本系专业教师对毕业生就业的关心、指导、帮助作用。
(1)结合毕业实习的论文指导,关心、指导毕业生就业;
(2)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就业信息,及时向员工发布,并有针对性地指
导毕业生充分利用有效需求信息,向用人单位积极推荐毕业生;
(3)及时与学办沟通员工就业信息。
3.加强毕业生就业反馈,随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情况
(1)准确掌握所指导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帮扶困难毕业生就业;
(2)积极通过各种形式主动与所指导的暂时未就业的毕业生保持联系,了解其就业状态,将其就业有效凭证和材料及时反馈到学院。
4.根据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公司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为:统招生严格就业率为92%,民办生严格就业率为84%。严格就业率指:协议就业+升学+出国+自主创业。
5.奖励办法:
(1)以系为单位,截止5月30日,统招生严格就业率达到90%;截止10月30日,统招生严格就业率达到92%,奖励2000元;
(2)截止5月30日,民办生严格就业率达80%,奖励相关系3000元;截止10月30日,民办生严格就业率达到84%,再奖励1500元。
(3)对本年度员工严格就业率有显著提高的系,酌情予以奖励。
(4)教师个人提供用人单位信息,推荐员工就业并签订就业协议,根据签订协议的员工人数给予推荐人奖励,每人次奖励100元/生。
必赢
2012年2月29日
附件2:
2012届专业教师推荐毕业生就业工作汇总信息
毕业专业 |
毕业生姓名 |
就业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方式 |
推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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