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2-2013学年教学计划的通知

来源:必赢 时间:2012-02-23 点击数:

关于上报2012-2013学年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在校各年级下学年(2012-2013学年)的教学计划(2009-2011级,含浦江学院)由教务处从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统一打印,请专业负责人核对签字后于3月9日前报送教研科。务请学院逐条认真核对所属专业下学年的教学任务,包括课程名称、学分、学期、课程性质、周学时、开课学院、起止周、备注栏的选修方向。

  1-2年级的第20周为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周。3-4年级的考试周由学院明确。

  专业课(包括学位课、必修、限选、任选)和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任务由专业所在学院审定,但不得降低人才培养计划的质量和目标,且不低于专业培养计划的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公共课(通识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由教务处审定。

  必修课和限选课学分,高年级总计不低于15学分,低年级总计不高于28学分。

  如课程名称、学分、开课学期等信息确需变更,须在上报的纸质文档中留痕。请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管理有关规定,通过正方教学管理系统提交“执行计划更改申请”(增加、变动、取消)或从教务处主页下载填写“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打印以后报送教研科。待审核通过后由教研科负责更改正方系统中教学计划的有关开课信息。

  下学年(2012-2013学年)教学计划上报和变更申请截止时间:第三周周五(3月9日)。  

  友情提醒:

  1. 周学时与起止周是排课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核准(金工实习、社会实践、英语强化周的起止周可不填)。

  2. 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中下载,或进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执行计划更改申请-学院名称-年级-专业名称-学期-增加纪录(鼠标右健),按会签格式打印。

 

                                 教务处

                                                 2012年2月22日

 



  发布:教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