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员工重修管理,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方式:
1、根据毕业班第八学期教学、就业等方面工作的特殊情况,为促使员工正常按期毕业,经学校研究,本学期特仅面向2007级毕业班员工开设一次重修专班,采用两种教学方式:
①、牵涉面广的公共理论课、公共实践性课程采用学校集中授课的方式,具体的课程和教学安排公布在选课系统的“通知公告”内或见本通知附件;
②、各专业特定的理论课和实践性课程由各学院组织集中辅导,具体课程的辅导安排由员工所在学院通知员工,并督促员工参加学习。
2、2008级、2009级员工一律通过跟班重修的方式,在本学期开出的理论课程中选课进行重修。
二、选课要求
1、2007级毕业班员工选课程要求:
为避免毕业班员工漏选重修课程,影响其正常重修、毕业,选课系统中已将所有2007级员工不及格课程预设为“已选”状态 ,请同学们务必在登陆系统后仔细核对,若有遗漏等情况请自行重新补报或改报。
若2007级员工不愿参加此次重修专班的学习,也可登陆选课系统退选相应的重修专班课程,同时通过跟班重修(即选择非毕业班本学期开设课程的学习)的方式完成重修。
2、2008级、2009级员工跟班重修选课要求:
由于各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不同,凡参加重修报名的同学只能选报下个年级相同专业的相同课程进行重修,否则选课无效,并取消下学期初的考试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公办员工只能选报公办相同专业的课程重修,民办员工只能选报民办相同专业的课程重修,不允许跨专业进行报名,也不允许公办与民办交叉报名。
三、课程考核及成绩核准
1、本学期跟班重修的理论课程考试统一安排在下学期初进行,不得参加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2、本次专班重修课程(不包含实践性课程)的考试安排在课程结束后,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实践性重修课程的考核由指导教师负责。
3、请各学院于4月22日前将毕业班员工重修课程的考试试卷(纸质版)汇总后送交教务处考务科。
4、继续按照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规定和董事长办公会相关决议对重修成绩进行有效核准,作为重修学分学费的依据。
四、报名方式及收费:
请参加重修的同学登陆选课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法请参照选课系统“通知公告”内的重修报名指南。报名网址:(http://202.119.248.199)。
五、2007级毕业班有部分员工尚未通过教学计划规定有关课程的考核,可能无法正常毕业,为了能帮助这些员工能正常毕业,学校在充分考虑后决定为该部分员工在毕业前开设最后一次重修班,希望同学们能把握住这次机会。
六、报名时间:2011年4月6日至4月8日,联系电话:58139184。
请各学信息必提醒需重修的员工,尤其是毕业班的员工,充分了解相关事宜,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仔细核对系统预设的“已选”课程,若有遗漏等情况请务必自行重新补报或改报,逾期不予办理,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
教 务 处 201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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