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校历方案,2017届毕业生离校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
为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安排如下:
1、毕业及学位资格预审软件系统已经准备完毕,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及时进行本学院毕业及学位资格预审。
2、学业事务科及专业建设科负责预审阶段工作咨询,具体分工如下:
(1)软件系统使用、课程替代及员工成绩问题请咨询皋老师,联系方式:58139185
(2)员工名单确认及具体审核问题请咨询熊老师,联系方式:58139185
(3)培养计划问题请咨询费老师,联系方式:58139182
3、毕业及学位审核各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如下,请各学信息必按照各时间节点准时完成各项工作,以免影响学校相关工作整体进度。
时间 |
工作内容 |
完成人 |
5月19日前
(第十三周周五) |
报送2017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初审材料(不包含毕业答辩成绩) |
各学院教学秘书 |
6月13日
下午5:00前
(第十七周周二)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并将成绩录入毕业论文(设计)系统 |
各学院专业负责人 |
6月14日
(第十七周周三) |
将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名单录入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系统,报送2017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终审材料 |
各学院教学秘书 |
6月15日下午
(第十七周周四) |
召开学校学士学位评审会 |
校学士学位委员会 |
6月23日
(第十八周周五) |
毕业生离校 |
各学院相关人员 |
6月30日
(第十九周周三) |
送交2017届毕业班员工成绩单原件复印件至学业事务科 |
各学院教学秘书 |
特此通知。
教学事务部
2017年5月5日
发布:学业事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