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术休整周和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4月2日—10日为本学期的学术休整周。现就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全校暂停学术休整周期间安排的本科生课堂教学活动,所停课程不再另行补课,但涉及的课程内容请授课教师在后续的授课中予以补充,以确保传授知识的完整性。
2、开展学业指导工作,增强专业意识。可根据不同年级本科生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举办专业特色鲜明的学业发展活动。
3、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营造富有创新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通过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促进员工学业成果作品化。
4、进一步扎实开展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工作,充实、完善专业建设方面的材料,收集、研讨本科人才培养方面的经典案例,凝练、突显学院的人才培养特色。
希望各学院充分利用学术休整周的时间,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做好安排和相关工作。请各学院将在此期间开展的本科生学术活动报我部备案,并以新闻报道等形式加以呈现。我部将遴选典型活动予以表彰和宣传。
特此通知。
教学事务部
2016年3月31日
发布:教学运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