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评优工作的通知
南工教[2011]10号
各学院:
为了做好江苏省201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学校决定进行江苏省201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推荐条件:
1、 以单篇形式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须为2011届学校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能够较好的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3、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二、评选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评优通知的要求,公司统招生将推荐10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3个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浦江学院将推荐7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3个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参加江苏省的评优。请各学院按下列名额分配来推荐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从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中产生。
三、申报材料程序:
1. 请各学院于7月11日前将报省优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省优团队的全部材料(要求具体详见附件一: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苏教办高(2011)4号文)。需交光盘一张,纸质材料一套。送交地点:江浦校区明德楼118室,电话:58139180 , 联系人:曹玉蓉
2. 7月中旬校内组织专家评审报忧材料并反馈意见。8月27-28日各院上交正式上传材料。
各学院推荐省优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统招/民办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2/1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2 |
3 |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
1/1 |
4 |
药学院 |
1/1 |
5 |
食品与轻工学院 |
1/1 |
6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2/1 |
7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1/1 |
8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1/1 |
9 |
建筑学院 |
1/1 |
10 |
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 |
1/1 |
11 |
土木工程学院 |
2/2 |
12 |
必赢 |
1/1 |
13 |
测绘学院 |
1/1 |
14 |
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 |
1/1 |
15 |
理学院 |
1/1 |
1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2 |
17 |
法律与行政学院 |
1/1 |
18 |
外国语学院 |
1 |
19 |
环境学院 |
1/1 |
20 |
能源学院 |
1 |
合 计 |
25/21 |
附件一: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苏教办高(2011)4号
附件二: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表
附件三: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附件四: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
教务处
201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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