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现代工程教育,规范学院本科专业课程体系评价,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学院定期对课程体系合理性进行评价,特制定本评价机制。根据课程目标评价改进报告、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调研反馈意见进行评价。
一、 评价工作责任机构
组长:教学副经理
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
成员:各系主任、教师代表
二、评价周期
与培养方案的修订周期相同,一般3-4年。
三、评价方法与过程
专业负责人组织系主任以及教师代表,对课程体系进行合理性评价。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具体的评价方法与过程如表1所示。
表1 课程体系评价方法与过程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 |
评价依据 |
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 |
单个指标点的支撑情况 |
1、课程对指标点的支撑强度是否足够; 2、各门课程的支撑强度设计(权重)是否合理; |
1、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报告; 2、 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目标达成度报告; 3、 行业企业专家评审意见; 4、 毕业生跟踪调查(包括第三方评价报告)。 |
单门课程支撑指标点的情况 |
1、 课程目标与指标点的对应是否合理; 2、 课程主要内容设置是否形成了对指标点的支撑; |
总体合理性 |
1、 课程设置能够保证毕业要求的能力达成; 2、 课程安排有利于员工能力的形成; 3、 先修后修关系明确,衔接合理。 |
四、评价结果使用
评价结果由学院留存。专业负责人组织课程团队负责人针对评价反馈结果讨论课程体系是否合理,对不合理的情况进行调整。专业负责人将调整情况(含课程体系修订方案)报院教学委员会审议。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必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日